为省钱长期零申报?6个月或将被认定为非正常户!
- 作者:德积注册公司 发表时间:2018-05-19
根据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》第四十八条规定: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,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,逾期不改的,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,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执行履行纳税义务的,由检察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,存入纳税人档案,税务机关暂停其《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》件、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。
企业一旦被认定未非正常户,将面临承担以下责任的风险
●暂停使用《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》、发票领购簿和发票;
● 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的,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《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》件失效;
●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被列为非正常户的,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暂不办理出口退税;
●没有欠税且没有未收缴发票的纳税人,认定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,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《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》;
●纳税人申请解除非正常户,税务机关可以按规定对其除以罚款;
●有非正常户登记记录、或由非正常户直接人员注册登记、又或负责经营的纳税人,该纳税人本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将会被直接判为D级,并承担D级纳税人后果。
易找房需提醒创业者,一旦被认定为非正常户,税务部门将对其开展定期公告并实施对非正常户的管理。国税、地税、工商、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,一处失信,处处受限。
如何解除非正常户认定?
●提供情况说明和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理由;
●纳税人补充申报、补缴税款、滞纳金、罚款;
●税务机关按规定解除非正常状态;
●《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》件未被宣布失效的,纳税人应当填写《解除非正常户申请审批表》,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转入正常户管理;
●《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》件被宣布失效的,纳税人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,还需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缴回已被宣布失效的《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》件,并由相关部门重新核发。
事实上,自2018年税务稽查大面积展开后,每一项税收政策都在逐步完善,也提高了企业和个人的操作标准,创业者与其选择零申报,不如选择代理记账,既能避免风险,又能知晓公司的财务状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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